民眾安全服務處招聘行動及訓練助理員,申請人必須擁有中三程度中英文語言水平,及至少兩年督導初級人員、青少年服務或在民防/緊急救援機構工作經驗。月薪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,由第3點(每月港幣16,695元)遞升至總薪級表第13點(每月港幣30,870元)。
入職條件
申請人必須擁有中三程度中英文語言水平,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;具備指導才能,懂得如何示範行動器材(包括影音輔助器材)的正確使用方法。
申請人亦須具備使用電訊設備、資訊科技和電腦網絡應用程式的一般知識,並擁有至少兩年督導初級人員、青少年服務或在民防/緊急救援機構工作經驗。在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》測試取得合格成績。
職責
獲聘者須負責:
(a) 監督初級員工;
(b) 指導民眾安全服務隊隊員使用工具和器材;
(c) 帶領青少年活動和提供指導;
(d) 在資訊科技/網絡環境中為訓練課程作準備;
(e) 利用電腦和資訊科技應用程式預備講義和協助教學;
(f) 保養行動和露營裝備;
(g) 協助管理訓練中心或場地;
(h) 協助執行緊急行動及/或社區服務;以及
(i) 協助管理檢疫及社區隔離設施。
薪酬及福利
月薪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,由第3點(每月港幣16,695元)遞升至總薪級表第13點(每月港幣30,870元)。
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、醫療及牙科診療。在適當情況下,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。
截止申請日期
28/11/2023
詳情
資料來源:公務員事務局